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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毒鼠强毒性与中毒治疗 [打印本页]

作者: 翔龙天下    时间: 2005-1-31 13:50     标题: 毒鼠强毒性与中毒治疗

毒鼠强在我国已禁止使用。但是中毒死亡事故却一再发生,而且近年中毒事故有大幅上升的趋势,仅1998年就报道了7起。1998年8月至1999年2月,广东兴宁市罗岗镇某村一家族6户连续发生毒鼠强中毒,中毒29人,死亡1人。广东中毒急救中心对此进行了调查及处理。为有利于类似事件的及时处理,我们对毒鼠强的毒理学特点及中毒的防治措施进行了探讨。 1 毒理强的毒理学特点

Wood和Bettye在1933年报告,磺酰胺(Sulfamide)和甲醛相互作用,可生成一种透明、稳定的树脂,后被用作生产沙发靠垫及室内装潢纤维织品的浸泡剂,强化剂和抗霉菌剂。此后,在德国一些家具制造厂工人中屡次发生中毒事故,原因是用这种树脂浸泡过的一种羊毛织品。这种树脂从而引起了人们的重视,其结构式很快被人们了解,这就是后来被称为毒鼠强的物质。 1.1 理化性质

  毒鼠强,又名没命鼠、四二四、一扫光、三步倒,化学名为四亚甲基二砜四氨。英文名Tetremthylene Disulfotetramine,简称Tetramine,为有机氮化合物。毒鼠强为轻质白色粉末。熔点250~254℃。在水中溶解度约0.25 mg/kg;微溶于丙酮;不溶于甲醇和乙醇。在稀酸和碱中稳定。在255~260℃分解。在持续的沸水中分解。但其饱和水溶液放置5个月,仍可保持稳定的生物学活性。毒鼠强的化学性质稳定。1952年发现,以毒鼠强处理过的土壤生长的冷杉,4年后结的种籽还能毒死野兔。

1.2 代谢

  毒鼠强可经消化道和呼吸道吸收,能通过口腔、粘膜和咽部粘膜迅速吸收,但不易经完整的皮肤吸收。毒鼠强被动物摄入后以原形存留体内,通过血液进入中枢神经系统发生毒性作用。毒鼠强的性质稳定,目前还没有见到毒鼠强在动物体内转化的报道。毒鼠强主要通过肾脏以原形从尿中排出,排出的速度较慢,有报道中毒后10d血中尚可检到毒鼠强。 1.3 中毒途径

  毒鼠强在国外早已限制其使用。我国也于1991年由化工部、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发文禁止使用,此前有生产性职业中毒的报告,此后的中毒事件主要由于误食毒鼠药引起。我国报道的中毒接触途径有误服灭鼠毒饵米、进食由混有毒饵的大米煮成的稀饭或干饭、生产包装毒鼠强工作接触、投毒、小儿偷食灭鼠饵饼干、因毒鼠药滥用引起环境污染造成饮水及粮食污染等。70年代后,国外报道的毒鼠强中毒事件很少,且主要中毒途径与食用海产品有关。1988年苏格兰发生两起4例因食用海产品“红酒刺”(Neptunea antiqua)引起的急性中毒,并在红酒刺中检出毒鼠强,1989年丹麦也报道在红酒刺中检出毒鼠强。1997年Todd报道了加拿大因食用海洋水产品引起麻痹性牡蛎中毒,其中检出了毒鼠强。 1.4 毒性

毒鼠强对大鼠经口LD50为0.1~0.3 mg/kg,为氟乙酰胺的3~30倍。小鼠MLD为0.2 mg/kg,经皮下的MLD 0.1 mg/kg。对长爪沙鼠的LD50为0.66 mg/kg。对人(男性)LD50为0.1 mg/kg,对人的致死剂量约为12 mg。黑线姬鼠食0.1%毒米1粒即可致死。 1.5 毒作用机理

  毒鼠强的毒作用主要表现为兴奋中枢神经,具有强烈的致惊厥作用,但对周围神经、骨骼肌及神经-肌接头没有明显的影响。有人认为其致惊厥作用是拮抗γ-氨基丁酸(GA-BA)的结果,即毒鼠强阻断了GABA受体,这种作用是可逆的。GABA是脊椎动物中枢神经系统的抑制性物质,对中枢神经有强而广泛的抑制作用。GA-BA被毒鼠强抑制后,中枢神经呈现过度的兴奋而导致惊厥。小鼠中毒2~3 min内表现兴奋、躁动、抽搐、呼吸困难、惊厥,30 min内死亡。 2 中毒与治疗 2.1 中毒的临床表现

人急性中毒症状主要表现为四肢抽搐、惊厥,如不及时治疗,中毒者可因剧烈的强直性惊厥导致呼吸衰竭而死亡。中毒潜伏期较短,多数在进食后0.5~1h内发病,最短为数分钟,最长可达13h。中毒症状的轻重与接触量有密切关系。体温、血压、呼吸一般正常,但小儿中毒可致高烧。(1) 神经系统:首发症状有头痛、头昏、无力。有的出现口唇麻木,醉酒感。严重者迅速出现神志模糊,躁动不安,四肢抽搐,继而阵发性强直性抽搐,每次持续约1~6 min,多自行停止,间隔数分钟后再次发作。可伴有口吐白沫,小便失禁等。少数病例可无前驱症状。脑电图可见类似癫痫大发作。部分病例症状缓解后4~5d,在一般体力活动时出现头晕、乏力、恶心、腹痛等。曹春燕报道生产毒鼠强时多次接触引起的中毒,于次日晨在床时发生全身抽搐3 min,20 min后意识恢复正常。症状反复是毒鼠强中毒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中枢神经系统损伤为可逆性,一般无神经系统后遗症。但孙汝报道了1例31个月的中毒儿童抽搐得到控制后6日,对任何声音和光线均无反应,下肢呈中枢性瘫痪,不能站立,不过其病因有待进一步研究。(2) 消化系统:中毒者均有恶心呕吐,伴有上腹部烧灼感和腹痛。个别有腹泻,大便常规正常。严重者有呕血。中毒后3~7d约1/4病例有肝肿大及触痛。(3) 循环系统:一般有心悸,胸闷等。有报道病后18h内半数病例出现窦性心动过缓,有的心率慢至30次/min;少数呈窦性心动过速;个别可见早搏;部分心电图有心肌损伤或缺血表现。(4) 泌尿系统:多数病例无泌尿系统症状,一般无肾损害,动物试验也表明毒鼠强急性中毒对肾脏没有影响。黄韶清报道了1例口服毒饵者于中毒后16h开始无尿,24h尿量为20ml,血尿,出现急性肾衰竭,不过是否为毒鼠强引起尚不清楚。(5) 实验室检查:血像一般正常,个别可有WBC升高,也有并发低血钾症的报道。有的病例可见肝功能改变。约1/3病例血清谷丙转氨酶升高。最高达66U(正常为30U)。多数病例7~17d后恢复正常。转氮氨酶升高与肝肿大不成比例。尿常规正常。少数血尿素氮偏高。 2.2 毒鼠强中毒的治疗

毒鼠强中毒目前尚无特效解毒药。动物实验结果表明,早期使用苯巴比妥钠有拮抗作用,可推迟死亡时间,降低死亡率。   毒鼠强中毒的处理方法 (1) 首先应清除胃内毒物:可采取催吐洗胃、灌肠、导泻等。(2)对症处理:抗惊厥以苯巴比妥钠的疗效较安定效果好。抽搐,躁动,烦躁不安时,肌注苯巴比妥钠或安定。必要时重复。也可预防性肌注苯巴比妥钠。呕吐、腹痛时,可用654-2。心率慢于50次/min者,临时给予适量654-2或阿托品。心率低于40次/min者考虑体外临时起搏器,在发生阿-斯综合征时进行人工起搏。心电图心肌损害者,静滴ATP,CoA,CoQ10等。肝大或转氨酶升高者予护肝治疗。也可给予VitC、VitE或1,2-二磷酸果糖等氧自由基清除剂。(3) 活性炭血液灌流:中毒较重者尽快进行活性炭血液灌流。有报道中毒者血液灌流后,血中毒鼠强浓度明显减低,灌流后活性炭颗粒的提取液中检测到毒鼠强。   鉴别诊断 毒鼠强中毒的主要症状如抽搐、惊厥与氟乙酰胺中毒相似,但治疗不尽相同。后者有特效解毒药乙酰胺。因此,对“灭鼠药”中毒出现抽搐惊厥者,要作鉴别诊断。可采中毒者的血、尿标本进行毒物检测。但毒物分析需要一定的时间,且一般医院不易做到,故对分辨不清者,可先给予解氟灵(乙酰胺)治疗,以免错过氟乙酰胺的治疗机会。目前市场上的灭鼠药常见毒鼠强和氟乙酰胺混合存在,而我们的研究表明解氟灵的毒性很小,对心肌酶无影响,因此在中毒早期可以先予解氟灵。

3 毒鼠强中毒的预防   国内外的科学实验和灭鼠实践早已证明,毒鼠强对所有温血动物都有剧毒,化学性质稳定。在植物体内毒作用可长期残留,对生态环境造成长期污染,被动物摄取后可以原毒物形式滞留在体内或排泄,从而导致二次中毒现象。我国国家有关部门已于1991年发文确定毒鼠强属禁用品。但禁用杀鼠剂屡禁不止,据不完全统计,1998年全国中毒近千人,死亡近百人。农村毒鼠强占灭鼠药的22%。因此有必要对杀鼠剂的生产,流通和使用进行强有力的管理,切断使用禁用灭鼠药的源头。同时应加强对农村的卫生宣教工作,动员农民使用新型长效灭鼠药。

来源:《化学事故技术援助数据系统》 作者:唐小江 邝守仁 李来玉

2002-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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