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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中央财政37亿投向卫生
本报讯 记者金永红从卫生部规划财务司了解到,今年中央财政补助地方37亿元卫生事业专项经费。卫生部规划财务司负责人告诉记者,这是历史上中央财政补助地方专项经费最多的一年。
2001年、2002年,中央财政补助地方的卫生事业专项经费每年只有1.4亿元。去年增加到10亿元,主要投入中西部地区以及疾病预防控制、农村卫生、妇幼卫生、血吸虫病和艾滋病等重大疾病防治方面。
据了解,针对目前公共卫生中最突出的问题,特别是农村卫生中的薄弱环节,2004年中央财政的投入确定了12个补助项目。其中,32亿元专项经费将重点支持县及县以下农村卫生工作;能力建设方面重点支持西部地区;重点疾病控制则面向全国,向中西部倾斜。此次约补助省级1亿元,地市级3.4亿元,县级16.7亿元,乡镇级15.9亿元。同时,医疗救治体系计划投入7.2亿元,卫生执法监督体系建设3.6亿元,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10.9亿元,包括计划免疫项目和艾滋病防治等7个重大疾病防治项目15.3亿元。另外,专项经费的用途有所增加,如今后城市医院派出医生到农村服务,派出医院会获得每人每年2.4万元补助。
据介绍,财政部、卫生部要求,专项资金要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平调、挤占和挪用。卫生部和财政部要对资金使用、项目实施完成过程进行绩效考评、追踪问效。对于已经批准并拨款的项目,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按规定执行完的,卫生部和财政部将收回资金。 (健康报)
[2004-1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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