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同情的是乡村医生。他们能急病人之所急,提供适宜便捷有效温馨的卫生保健服务(与全科医疗相近)。
如果按照国家现行的相关法律,乡村医生在行医中很容易当上被告而无法给当事人一个合理的解释(因为条件所限)。现在还好,乡村医生与群众的关系不会很差,出些小问题大多能相互克服解决,不象城里的有些专门赚这种钱的“刁民”。有种隐患在里头:真的出事如何解决呢?以后这支队伍还会安心做事情吗?
人的生命都是一样的宝贵,真的庸医(指的是乡村医生)出事情该处理的还是要处理。我所说的医疗风险,任何一个经正常规范的诊疗行为都可能出现一些不可预见的医疗风险,因为这在大城市里的医院也是同样会有的,而乡村医生遇上了会显的更麻烦和无助的。
如何有效的避免和寻求解决这种风险的机制,让更多的优秀乡村医生安心在一方开展工作,为中国最大多数的人群提供口碑较好的长期医疗卫生服务。
不知卫生部的官员们想过没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