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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全国网络直报工作指南(讨论稿)的相关讨论

<网络直报工作指南>第三章 操作技术规范—3.1.3 人员要求2中规定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共卫生、流行病学或相近专业助理医师以上职称,能结合网络直报信息分析本辖区传染病疫情的发生和流行情况,熟习计算机操作和文字处理,具备培训指导辖区内责任报告单位开展传染病疫情报告和管理工作的能力。

对不具备以上资格的直报人员,是不是就不能再从事此项工作?

顺便说明一下,从2002年实行计算机报告疫情以来(原道源系统),我单位一直是我负责这项工作。可我是学的财会专业,在办公室工作,职称也是会计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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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的很确切,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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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国家的卫生部门也是很无奈,<指南>也不过是引导我们去想想。吴仪阿姨的<关于疾控建设的若干意见>发布很久了,至今我们的津贴未执行,乡镇防保员的工资待遇也未解决。出台的政策总是说一些无关疼痒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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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寻工作指南后面的附件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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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有的朋友挂在论坛上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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