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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试谈疾控机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看完后脑子里总是出现两张动漫图,俗话说: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

第一张是中国疾控中心应该像火车头,拉着省、市、县、乡镇疾控机构一节节的车厢,同一管理,向着一个方向前进,由于种种原因负载太大行驶较慢,目前正在提速。

第二张是中国疾控中心像火车头,拉着省、市、县、乡镇疾控机构一节节的车厢,由于种种原因,有的走是高速公路、有的是一般公路、有的是泥泞的小路等不同的道路上,向着一个方向前进,努力地行驶,目前大家都正在想办法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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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控的出路,就是只有参公,由政府来购买公共卫生服务,疾控机构的职责就是提供公共卫生服务,不是单纯的为某个机构,某个单位提供技术服务,不是企业行为。

很多时候,疾控所承担的技术体系,被单纯的认为是像商品一样,有需要才进行技术服务,没需要就可以拒绝技术服务,从而导致监督监测所产生的矛盾。

监督认为监测是单纯的提供技术服务,可要可不要。

事实上,在这个方面,我也认真去想过这种现象,到底疾控从事的技术体系,是为公还是为私,收了钱,提供服务,是不是就像商品一样,我有这个需要,就接受你的服务,我没有需要,就可以拒绝你的服务,如果这样一来,疾控此不是成了私人企业?

如果是为公,那么我们所进行的种种技术服务,却又是关系到整个卫生防病体系,院内感染监测,职业病监测,公共卫生监测,食品卫生监测,传染病监测等等,所涉及到的内容,是一个整体,只有把相关的数据经过整合,才能系统的发现社会所存在的问题,进而实施疾病预防控制!

改革的初衷,是建立健全卫生防病体系,让疾控人员能够更专一的进行疾控工作,提高技术业务能力,但看来在这十年间,疾控的道路却是走错方向了,越错越远,于当初的设想完全是背道而驰了,只希望什么时候,疾控才能重回正轨,参公,是唯一的希望!也是疾控唯一的出路~

我心飞翔,遨游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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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参公了疾控的检验中心,属于政府的检验机构,就像香港的政府化验所,是不用收费的,不同于科研、教学和社会上的其他检验机构,提供服务按检验收报告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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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的太好了,可惜不知家园中有没有国家疾控的领导,我认为参公最好的办法就是国家疾控牺牲点个人利益,带头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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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支持疾控中心参公管理,中国疾控中心应该像火车头,拉着省、市、县、乡镇疾控机构一节节的车厢,同一管理,向着一个方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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