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被批准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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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4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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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公务员管理后,职称高的人工资不是还要太大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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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08-6-25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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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里他乡、sgzwsy:我很珍惜这个平台,不想骂人!
首先要说明的是,个人犯罪,不是单位犯罪!正如你家乡有杀人犯,不等同于你也是杀人犯!
其次要说的是,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能率先纳入依照公务员法管理, 是广东省这片热土在以世界的眼光谋求公共卫生发展!不是每个单位敢主动申请放弃眼前既得利益,也不是每个单位一申请就会得到批准。需要有甘愿为体系生存发展而作出牺牲的广东省疾控中心,更需要有魅力彻底改变公共卫生老大难的广东省人民政府。
最后要说的是,旦愿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成功申请依照公务员法管理能成为广东省的一个标杆,指引广东省还有2/3的县级疾控中心能彻底解决生存问题,或者能为兄弟省份一点借鉴(已经有北京、浙江、海南、湖南等几个省要了我们的批复文件)。
希望,全国疾控机构的明天是更美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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