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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川大地震中的公共卫生问题是不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汶川大地震中的公共卫生问题是不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汶川大地震导致整个公共卫生体系处于前所未有的紧急状态,灾区人民的生存环境遭到毁灭性的破坏,饮水污染,食品安全,各种肠道传染病、呼吸道传染病、虫媒和自然医源性疾病的威胁,人体应急性疾患的群发等等,都是前所未有的重大威胁,从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关法律定义,应该是重大或特大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但从各个媒体、卫生部和国家有关部位的信息中没有看到有关声明宣布实施或启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一级响应,反而看到的是媒体和卫生部有关人员发布的是灾区没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难道灾区整个卫生体系的破坏和生存环境的破坏不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吗?

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后,国家启动是救灾预案,其中根据实际状况卫生部门承担或者说是相应规范开展工作。卫生部门实际上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救灾预案也有卫生部门工作职责。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案中也包括这样的说法:在重大自然灾害中开展卫生救援等工作。应该来讲救灾预案比我们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更加全面。涉及到政府各部门各职能。

从概念上,个人认为地震等突发事件,本次地震可以认定为重大自然灾害类,是政府面临的一个重大危机,实行危机管理和应对。不知道这样解释可行?请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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