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食物中毒引起的感染性腹泻是否得进行疫情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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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感染性腹泻,当然是要进行网络直报的,不论其是否是一例还是多例,因为是属于丙类传染病嘛。若是其他原因引起的食物中毒,那就得看是否够得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范畴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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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05-8-12 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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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染性腹泻更多的是由所谓的“食物中毒”引起的,我们领导人为地将其分开成不同的东西,是很可笑的。如沙门氏菌引起的腹泻,本来是感染性的,却被人为地归入食物中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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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05-8-15 0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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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只要是属于食物中毒超过三例,电话报告疾控中心,由疾控人员进行流调,处理.省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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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05-8-17 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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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诊断为感染性腹泻病,应属于法定传染病丙类,要网络直报(称为:其它感染性腹泻病),同时应根据发病的强度及例数和涉及面等情况,确定为突发事件报告。具体操作应视当地要求做。对于感染性腹泻病,县级以下医院,由于条件所限,诊断该病较困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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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05-9-12 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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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中毒的原因很多,如因细菌、病毒等生物因素引起者,就应进行网络直报。但我这里因行政因素,该项调查属监督机构负责。报告很少,疾控管不了![em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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