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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基金结核病项目二期省级实施计划制订通知

全球基金结核病项目二期省级实施计划制订通知

第四轮中国全球基金结核病项目二期省级实施计划制订通知

黑龙江、青海、西藏、安徽、山西、宁夏、海南、四川、福建、贵州、河南、新疆、湖北、辽宁、陕西、河北、重庆、甘肃、广西、湖南、吉林、江西、内蒙古、云南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球基金结核病项目办公室:   为了保证第四轮中国全球基金结核病项目二期的顺利实施,国家项目办已经印刷并下发了《第四轮中国全球基金结核病项目二期实施计划》,并要求各项目省制订本省的实施方案,并于9月30日上报国家项目办。国家项目办制订了第四轮中国全球基金结核病项目二期省级实施计划模板(附件1),请各省以此模板作为参考制订本省的实施计划。具体要求如下: 1、省级实施计划模板中的主要内容为实施计划的基本框架,各省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本省内容。 2、省级实施计划模板的附件5中为省级带经费预算的工作计划,其中县级追踪费和乡村追踪费需要各省在省内调整(见附件2追踪费调整说明)。 3、各省应于2007年9月30日前将电子版实施方案上报国家项目办,于10月15日前制定并印刷好本省的实施计划并下发到各市、县级项目执行单位,同时将印刷版报国家项目办备案。 4、各省的经费预算表将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到各省联系人邮箱,请注意查收,各省发送的邮件地址请见附件3。收到电子邮件后请回复确认,若收件人非负责人请直接转给项目相关负责人。 5、经费调整和申请要求各省直接在项目管理软件上操作,具体要求见附件4。

联系人:王晓梅、吴顶峰、徐祖辉 电话: 010-83134388 83134288 传真: 010-83134388 83134288 电子邮箱: wangxiaomei@chinatb.org   wudingfeng@chinatb.org   xuzuhui@chinatb.org   附件一:省级实施计划模板

  附件二:县级肺结核病人县级追踪补助费、乡村追踪激励费调整说明

  附件三:项目省邮件地址

  附件四:使用项目管理软件提交二期预算、计划及进展报告的说明                          

                          第四轮中国全球基金结核病项目办                       二○○七年九月十二日

影响市容者→  █      Ooooo 飞 智商不高者→╭╯╰╮    (  ) 起 用情不专者→║不聊║≈不然→ ) / 一 年龄太小者→╰══╯    (_/  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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