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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立法是时候了!

营养立法是时候了!

奶粉无营养绝非偶然   提起安徽阜阳的“大头娃娃”,中国营养学会秘书长、中国疾控 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副所长翟凤英研究员的心情就格外沉重。她说, 改革开放以来,人民生活好了以后,营养问题成了“双刃剑”,潜在 的危害非常大。中国营养学会发出营养立法呼吁已近20年了,营养问 题越来越突出了,“大头娃娃”就是营养问题的一个典型。奶粉中蛋 白质营养缺乏,对于婴儿来说,其危害是致命的。从表面看,孩子吃 饱了,最基本的生理需要满足了。但实际上,婴儿赖以生长发育、甚 至可以决定其一生创造力的40多种营养素,却远远不足。   专家们认为,“大头娃娃”的出现绝非偶然,它是我国营养问题 的突出反映。中国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食物营养评价室主任杨 月欣研究员指出,目前人们对食品安全的理解有误区,像一提到奶粉 的质量,光想到诸如细菌总数、铅含量、添加剂等卫生指标,很少考 虑其营养成分是否符合所需人群的生理需要。其实,随着食品加工业 现代化建设的加快,食品中的营养质量是最重要的东西,而我们恰恰 把它给忽视了。   慢性病多与营养相关   现在,人们的餐桌上越来越丰盛了,但“劣质”营养食品也不鲜 见,如火腿成了“淀粉肠”,方便面蛋白质含量低、盐分过多,油炸 快餐及食品等,不科学选择,无疑要危害健康,只是成年人由于膳食 结构多元化,其表现不会像“大头娃娃”那样直接而已。即使这样, 目前有关我国人群营养状况的调查结果仍是惊人的:贫困农村地区5 岁以下儿童营养不良发生率20%~30%,西部地区50%,每年直接造 成经济损失300多亿人民币。11~14岁青少年的平均身高已经比日本 人矮了2~3厘米,其原因是膳食不平衡。   与膳食营养有关的慢性病已成为非常庞大的队伍:每10人中有一 个高血压患者,并且每年新增300万。有糖尿病现患8000万,近20年 已整整增加了5倍,加上患有肥胖、高血脂、冠心病等的人群,仅住 院医疗费用就需827亿人民币。一位糖尿病专家提醒:“假如现在不 注意糖尿病这个致残的严重疾病的话,我们就可能犯忽视人口政策同 样的错误。”   上述慢性病患病趋势开始年轻化。去年国家某部委机关一次707 人的体检,结果竟有血脂偏高者247人、脂肪肝178人、高血压101人、 糖尿病20人、胆结石20人、冠心病及心电图异常26人。国家机关公务 员如今已实现了年轻化,造成这种情况的元凶是营养知识缺乏。   在人们眼里,专业运动员的膳食营养不该有什么问题,但最近一 次调查显示,我国的专业运动员中,许多人处于营养不足或亚临床缺 乏状态。   营养干预无法可依   我国近年先后开展过许多营养干预工作,如学生营养餐、临床营 养等,在部分城市的试点很成功。但由于没有相应的法律,营养干预 稍遇“风雨”,便难以为继。某地学生营养餐试点原本开展的相当有 成效,就因为有的学生抱怨“没吃到鳝鱼”,一位到现场视察的政府 官员说了句“给学生一点自由嘛”,试点工作由此垮掉。   营养干预有着巨大的潜在市场。不少企业纷纷进入此行业。但商 家总是以最大获利为目的。由于监管和推进无法可依,使非法生产行 为有可乘之机,像“海城豆奶中毒事件”的发生,不仅造成巨大的经 济损失,也给营养干预带来负面效应。   临床营养是营养事业的重要部分。国外资料表明,到医院就诊的 患者中,营养不良者占60%。有的患者死亡不是因为疾病本身,而是 由于营养不良。中国营养学会临床营养分会主任委员李淑媛教授说, 临床营养师与临床医师的工作异曲同工,不能互相取代。多年来,我 国的临床营养工作已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当时,凡具有300张以上床 位的医院都设有营养科,经过各种渠道培养出来的、具有实战能力的 临床营养人员5000多人。   然而,临床营养工作却每况愈下,危机不断。由于无法可依,体 制的不确定性使营养专业人员大量流失,目前在岗者仅2000多人,而 且集中在大医院。不少医院的营养机构被并入食堂、餐饮后勤系列, 营养师被厨师接管,临床营养工作名存实亡。   营养师与临床医师分离的后果,不光是患者膳食营养指导的缺失, 还严重影响着医疗质量。翟凤英研究员认为,就像“大头娃娃”,如 果当地妇幼保健机构有营养师,绝不会一年多时间发现不了如此严重 的营养问题。然而,防疫战线原经系统培训的3万多名营养工作者, 在改革中均被迫改行了。   临床上类似的例子也很多,如有的患者角膜溃疡因严重缺乏维生 素A所致,而临床会长时间按炎症对待,往往久治不愈。复杂病人的 营养支持治疗,滥用营养剂的现象也很突出,不能准确地用脂肪乳或 氨基酸等营养药物,容易造成患者代谢紊乱或肝坏死,不仅延误病情, 也增加患者的经济负担。李淑媛教授说,目前的关键问题是没有相关 的法律法规来保障临床营养工作正常进行,代价其实是很大的。   营养立法承载小康   我国人群营养状况目前面临着“营养缺乏”和“营养过剩”双重 危险。营养问题可直接影响人口的整体素质,继而阻碍社会经济发展。 中国营养学会理事长葛可佑指出:营养立法是营养改善成功的关键, 是对全面实现“小康”的有力支持;将明示国家和政府改善国民营养 状况的立场和决心;能够加强各部门的协调,共同促进国民营养改善 顺利发展;可以明确营养改善工作中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和义务;可 以巩固专业队伍,从根本上改变以往多数营养改善行动计划无果而终 的局面。   国际生命学会北京办事处主任陈春明提出,依法保障营养改善工 作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有重要关系。营养是人力资源发展的重要物质 基础。人的一半智能潜力在4岁前奠定,儿童时期的营养干预对智能、 行为和个性发育具有持续效应。但是,营养作为脑发育的物质基础, 还不被人们认识,未把营养当做提高教育质量投资的部分,更没有列 入国家资源发展的因素。而这些离开立法是不行的。   天津军事医学研究所研究员程义勇介绍,营养立法对树立国家形 象很有影响。我国有两项营养干预行动是得到国际认可的。一是补硒 改变缺硒地区人群的硒营养状况,防治了几百万人的克山病。欧美国 家改善硒营养所引用的都是我国的数据。二是食盐加碘成功地解决了 几亿人的缺碘问题。现在,国外一些机构特别关注我国的营养立法, 希望中国成为发展中国家的榜样。   中国农业科学院信息所所长许世卫从食物保障角度看营养立法的 重要性。从目前情况看,我国的农业产业结构不能满足人群营养结构 改善的需要,主要是优质农产品偏低,奶类、大豆等优质食物消费明 显不足。城乡居民营养状况差距大,食品工业发展滞后,与先进国家 差距较大。通过营养立法,可以调整食物生产与营养消费协调发展, 根据居民营养改善的需求,建立现代食物产业机制。   立法时机已到   记者采访发现,营养立法的时机已到,是专家们的共同声音。据 国际经验,人均GDP在1000~3000美元时,人群中会出现许多营养问 题,因为这一阶段,居民的膳食结构将迅速发生变化,但也是营养干 预的最佳时期。据去年底的资料,我国人均GDP达1000美元,有效营 养干预正当其时。   营养立法的条件已经成熟。中国营养学会理事长葛可佑认为,营 养立法的政治基础已很坚实。党的十六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 斗目标,《政府工作报告》里“逐步改善国民营养水平和健康素质” 等,为营养立法创造了空前的支持性环境。   营养干预专业组织和人员储备仍在。随着各类住院病人饮食管理 和营养治疗、农村儿童营养不良干预、学生营养改善及食物的营养强 化等工作的开展,已积累了成熟的经验。   一些与营养改善相关的纲要和计划已颁布实施,如《中国营养改 善行动计划》、《中国食物与营养发展纲要》及国家大豆行动计划、 国家学生奶饮用计划等。葛可佑还介绍,有关营养立法的准备工作已 进行了多年,像《营养工作条例》、《营养师法》一直在起草、研讨 之中。   令人高兴的是,今年“两会”之前,我国46位知名专家联名致信 温家宝总理,呼吁进行营养立法,提高国民生活和健康水平。此事受 到总理的高度重视,立即批示请国务院法制办研究。前不久,卫生部 专门召开“中国营养改善法立法工作研讨会”,国务院法制办人员认 真听取了专家意见,表示营养立法的必要性已明确,接下来需要深入 研究怎样立法。    ·相关链接·   国外营养立法状况   日本1952年出台《营养改善法》。1947年实施《营养师法》。19 54年颁布《学校供餐法》。1958年公布《日本厨师法》。这些法律实 施后,经过不断修改和完善,如今已使日本国民营养状况充分改善, 平均身高和智力水平明显提高,被西方学者称为“人类体质发展奇迹”。   美国1946年,美国总统杜鲁门签署《学校午餐法》。此后,《儿 童营养法》、《妇女、婴幼儿特殊营养补充规划》、《儿童夏季食物 供应规划》等相继出台。   发展中国家1992年,世界营养大会宣言指出:改善国民的膳食营 养是政府的职责。不少亚洲国家都把营养改善工作定为国策。但发展 中国家目前在国家或地方政府中,尚未设立专门的营养机构,相关立 法基本空白。

我心飞翔,遨游天下

看来事情真的多,食品卫生还没弄好,这回又得食品营养。

三流食品成就不了一流国民素质,营养是该立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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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得好,我对这块儿感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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