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帖

公共场所卫生状况要分“ABC”

公共场所卫生状况要分“ABC”

健康报26日消息:为推动公共场所规范化管理,提高公共场所
监督管理工作水平,卫生部近日决定在部分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公共场
所卫生监督管理量化分级试点工作。试点地区以地市级为单位,第一
批试点地区拟定10个。试点工作将自2005年9月开始,2006年12月前
结束。
  据介绍,审查结论为优秀(A级)的,为低度风险、高信誉度,
实施简化监督,每年一次;审查结论为良好(B级)的,为中度风险、
一般信誉度,实施常规监督,每年二次;审查结论为合格(C级)的,
为高度风险、低信誉度,实施强化监督,每年三次以上。审查结论为
差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
例》规定查处。
  卫生部要求,量化分级管理不是创优、评先活动,不宜采取挂牌
形式;量化分级管理情况可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示,以促进公共场所
经营单位的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应当遵循量化评价、分级监督、
动态管理以及公开透明的原则;应与日常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有机结合
起来,突出工作重点,提高工作效率;制定的试点工作方案应因地制
宜,切实可行,符合现行的公共场所卫生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