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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要求各地做好救灾防病工作

卫生部要求各地做好救灾防病工作

2005年汛期将至,为做好今年救灾防病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卫生部近日通知要求灾害发生后,一旦发生传染病疫情或不明原因疾病暴发,各地要立即实行灾区疫情每日报告与零病例报告制度,应急队伍也要及时赶赴灾区现场,深入灾区开展工作。
通知提出,各级卫生部门要参照《全国救灾防病预案》,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本地区救灾防病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程序。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组建重大自然灾害卫生应急队伍,并配备必要的医疗救治和现场处置设备。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并完善救灾防病应急物资储备、调拨机制和卫生应急经费保障机制。灾区卫生部门要认真落实各项救灾防病措施,强化对灾区食品、饮水卫生监督,严格控制群体性聚餐;加强农药、鼠药等化学毒品的管理,防止灾区各类中毒事件的发生;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搞好环境卫生,重点对灾民临时集中居住点、临时厕所等环境进行严格的消杀灭工作;及时妥善处理人畜尸体,对可疑病患的排泄物、尸体等要进行严格的消毒处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预防性免疫接种等措施。

卫生部新闻办公室

二○○五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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