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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说点关于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方面的实际问题

[原创]说点关于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方面的实际问题

本人以前从事过几年公共场卫生监督工作,对目前这方面的工作有点疑惑,从03年以来离开了监督岗位,不知道这方面的工作有什么实质性的进展,请资深人士不妨讲一讲。

1、老话题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1987年4月1日(愚人节)由国务院颁布,过两天就是周年纪念了,这个条例据我了解是内容比较简洁短小的条例之一,现在已经过了近整整18年了,18年啊,按IT界的说法,半年的发展为一周期,3年的变化为一巨变,这个小小的条例依然风雨不动安如山,尽管这期间有很多专业人士提出过扩大公共场所概念的定义的说法,比如把网吧、证券交易所、银行营业厅等人流量大的地方也列入,并为此做过不少相关的研究和监测,这些地方应该不比第二条中  (一)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车马店、咖啡馆、酒吧、茶座;  (二)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  (三)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  (四)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  (五)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六)商场(店)、书店;  (七)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等代表性差吧?而且18年里未对这个条例进行任何像样的修订,本身说明了什么就不言而喻了。

2、对于第三条中"公共场所的。。。一些项目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这一点国家已有相应的卫生标准,但在实际工作中,说实话,有几个单位会认真去到被监督单位进行严格的监测?这里面的一些指标如甲醛测定等仅现场监测仪都要几万块,多数基层单位根本买不起,怎么去测试这些公共场所是否合格?而且在一些县区的宾馆、理发店、书店等,去监测他们的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噪声等指标目前来看根本没有实际意义,那为什么不进行一些符合实际的修订呢? 3、公共场所的建设卫生许可制度估计全国能真正执行地好的没有几个,除了一些大城市和发达的城市部分开展了这项工作外,其余都是空白,可能非要因为忽视这个工作而出现几个影响比较大的卫生事件才会让领导重视这个吧?

以上敬请大家给我解疑答惑,谢谢!

  想先说几句,不论从“实事求是”与“与时俱进”角度还是从时效性和可操作性讲,这部条例能发挥的作用只能停留在以前的计划经济时代。在将“食品安全”理念引入食品卫生法领域的今天,这部法与食品卫生法同年代出生的法律制定人不知做何感想?不作为的法,叹其生不逢时,不被其执行者尊重,还有呢?有考虑伤筋动骨改一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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