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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医院食物中毒报告制度

求:医院食物中毒报告制度

各位老师,如题,谢谢.

江门市第三人民医院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

食物中毒,是指食用了被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或者食用了含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急性、亚急性食源性疾患。为确保医院一旦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时,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处理和控制中毒事故,保障职工和病人的身体健康,根据《江门市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的要求,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预案的启动

凡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有以下几种情形之一的,即启动本预案:

(一)中毒人数超过10人;

(二)中毒事故中发生死亡事故1人以上;

(三)中毒事故发生在医院重要活动或者节假日期间;

(四)其他需要启动本预案的情形。

二、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医院各部门职责

办公室、总务科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医院内食物中毒事故的处理工作。成立食物中毒事故调查处理小组、医疗救护小组、调查处理抢救物资供应小组,制定食物中毒事故处理程序和相关的制度;负责按照规定时间内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依法查处和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职责;调动本院医疗力量参与食物中毒处理和病人救治;及时通知江门市卫生监督所和江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取样调查和指导,并请求市卫生局支援。

医护办职责:协助江门市卫生监督所对食物中毒事故的情况记录、核实;会同江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调查,负责现场检查、取证,协助填报有关的食物中毒登记报告表,对可疑的食品、工具及场所采取临时控制措施;根据处罚建议,监督医院食堂进行整改并执行上级的处罚决定;如调查为传染病流行的,协助江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调查处理;组织对食物中毒事故病人的救治及联系会诊、转送工作。

医院医疗救护小组及老年科职责:做好救治中毒病人的药械准备;负责中毒患者的救治,尽最大限度避免发生死亡事故;做好患者呕吐物、排泄物、血样等标本的留样和检验工作;配合江门市卫生监督所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好食物中毒事故的调查取证;加强对中毒病人病情观察,对危重患者及时提出转送意见。

三、食物中毒事故的紧急报告制度

住院部各科室及其他部门对食物中毒必须实施紧急报告制度,对本科室出现中毒人数超过3人的,及时报告医院办公室;本院内中毒人数合计超过10人的,办公室要接报2小时内向江门市卫生局报告,并同时报告江门市卫生监督所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四、食物中毒事故热处理程序

(一)本院内发生的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时要及时向江门市卫生监督所报告发生食物中毒的时间、中毒人数、可疑食物、病人临床症状等有关内容。

(二)医护办会同江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卫生监督所对现场进行调查、对食物中毒事故主要情况进行记录和核实。

(三)医院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后,各部门、科室按职责要求履行自身职责,协助对食物中毒事故的调查、中毒原因诊断、可疑作物的收集鉴定,采取控制措施等。

(四)医院执行市卫生监督所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出的监督意见、行政处罚决定和整改意见,根据相关责任处理有关责任人。

(五)对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调查、处理等涉及其他部门的,在移交有关部门处理时,医院尽力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保障措施

(一)启动食物中毒事故处理的组织体系

1、医院办公室接到本预案所规定的食物中毒事故后,要立即启动医院的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领导小组马上投入运作。

2、各职能和临床科室按照各自职责及工作方案成立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调动本部门的人力和物资迅速处理中毒事故。

(二)落实管理制度,提高反应能力

各职能和临床科室、食堂要制定落实食物中毒事故处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和人员值班制度,加强控制和预防食物中毒的知识培训,组织应急演练,提高技术水平和应急反应能力。

(三)确保人员、经费、资金到位

医院各职能科室接报后要以最快速度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处理及指导救治病员工作,中毒事故处理必需的个人防护用品、检验、抢救设备、药品等必备物资必须到位,日常要定期检查,及时补充,以保障应急任务的执行。

六、在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完毕后,要对处理过程与结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

通过科学评价提出类似事件的处理改进意见和建议。对在事件处理过程中有突出贡献的科室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处理过程中有失职行为的科室和个人,要根据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的严重程度,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并按医院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转载自:江门市第三人民医院

http://www.jmmh.cn/dongshow.asp?id=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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