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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毕业生)招聘方案

福建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毕业生)招聘方案

2005-01-14

  因工作需要,福建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录用公务员体检暂行办法》和《福建省录用公务员乙肝检查结果判定标准》)。

  2.资格条件

  (1)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其中:公共卫生专业3名、卫生管理专业1名、计算机专业人员1名);

  (2)2005年应届毕业生,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及以上学位;

  (3)卫生管理专业报考者应为中共党员;

  (4)学习成绩优良,基础理论扎实,具有履行岗位相应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素质;

  (5)计算机二级(不含计算机专业)、英语六级以上、部属重点院校毕业生、研究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二、招聘程序

  1.根据我省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考试考核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拟定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考核方案,报省卫生厅同意后,上报省人事厅审批。

  2.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将招聘方案在福建省人事厅网站(网址:www.fjrs.gov.cn)和福建卫生监督网(网址:www.fjhi.gov.cn)向社会公布。

  3.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05年1月13日至2005年2月18日

  (2)报名地点:福建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综合办公室(福州市津泰路76号)

  联系电话: 0591-87629587,87617292

  联系人:刘同志、谢同志

  (3)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学校教务处证明,以及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填写登记表一式二份。

  (4)资格审查:对报名者进行登记、汇总、审查,提出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发给准考证,通知笔试、面试时间。

  4.考试考核、聘用及待遇

  招聘岗位人数与应聘人数比例达到1:3以上(含1:3)的,组织应聘人员参加考试考核,决定聘用人员。

  (1)笔试采用闭卷答题方式,考察报考者专业知识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2)根据报考者笔试成绩按照1:3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应聘人员参加面试(成绩并列时,一并进入面试)。面试采用面谈方式,考官根据同专业同一试卷向考生提问。

  (3)由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备取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

  (4)根据考试考核等综合情况,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合格后决定拟聘用人选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5)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有关政策规定,签订一年试用期合同,并到福建省人才交流中心办理聘用合同登记手续。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签订正式聘用合同。

  (6)待遇

  聘用人员占本所事业编制,执行现行事业单位工资标准及福利待遇。

  三、未尽事宜由福建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解释。

   二〇〇五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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