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接种是传染病预防的重要措施之一,通过免疫接种,使儿童获得疫苗针对传染病的免疫力,起到防病作用。免疫接种的疫苗作为一种异体物质,接种后对于人体在获得免疫保护的同时,也会发生一些对人体不利的反应,称为疫苗接种不良反应。
根据反应的性质和程度不同,预防接种不良反应分为一般反应和异常反应两类。
一般反应是由疫苗本身所固有的特性引起,不会造成生理功能障碍,例如局部反应:红晕、浸润、轻度肿胀和疼痛,有些疫苗局部可出现硬结、化脓、结痂、疤痕,偶有同侧腋下淋巴结肿大;全身反应:发热、头痛、乏力、不适,个别人伴有恶心、呕吐、腹泻,有些疫苗可以出现一过性皮疹等。
异常反应:此类反应率极低,如非特异性反应:继发感染、无菌性脓肿等;精神性反应:晕厥等,常与患者精神因素、身体素质有关。变态反应(过敏反应):属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中较多的一类,多见于有过敏史的人。常见有各种类型的皮疹(丘疹、斑丘疹)、荨麻疹,少见的有过敏性紫癜、血管性水肿、过敏性休克等。疫苗相关病例:该类合并症极为罕见,由减毒活疫苗引起,常与患儿的免疫功能低下或缺陷有关,如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疫苗引起的相关病例。预防接种的偶合症:疫苗接种后偶合、诱发或加重其他原有的疾病,如接种时正处于某一疾病的潜伏期、前驱期或患者某种疾病临床症状不明显,接种后使某种症状明显或加重。
综合分析接种疫苗的利弊,预防接种的效益远远大于不良反应的危险。随着科学技术发展,疫苗生产工艺的不断完善,疫苗副反应的发生频率和反应程度将继续降低。
疫苗不良反应的发生除疫苗、接种因素外,正确掌握接种禁忌症是降低预防接种不良反应一个重要方面。这就需要儿童的家长或监护人了解、观察儿童健康状况,并提供医务人员参考。为了保证免疫接种的安全,减少不良反应的发生,在预防接种前家长或监护人应特别注意儿童的健康状况。如遇下列情况,应避免或暂缓预防接种。
凡有发热、特别是高热的人,或伴有明显全身不适的急性症状;急性传染病的潜伏期、前驱期、发病期及恢复期(一般指病后1个月内);1周内严重腹泻的病人应推迟接种;
有过敏体质的人接种疫苗常可能引起过敏反应,如支气管哮喘、荨麻疹、过敏性紫癜、某些药物、食物,特别是以往免疫接种发生过敏反应的儿童,家长必须向医务人员说明,属于含有过敏原的疫苗不予接种,不含过敏原的疫苗可以考虑接种。
各类免疫缺陷症人群、恶性肿瘤患者如白血症、白血病、淋巴瘤以及使用肾上腺皮质激素、烷化剂、抗代谢类药物等免疫抑制治疗的病人应避免接种各类减毒活疫苗。
既往接种后有严重不良反应者:如接种后发生过敏反应、虚脱或休克非热性惊厥史等不良反应者,应避免再次接种同种疫苗。
患有神经系统疾患,如癫痫、脑病、癔症、脑炎后遗症抽搐、惊厥等疾患的应避免接种乙脑疫苗、流脑疫苗及含有百日咳抗原的制剂。
重症慢性病病人:如活动性肺结核、心脏功能不全、急慢性肾脏病变、糖尿病、高血压、肝硬化、造血液系统疾病、活动性风湿病、严重化脓性皮肤病等病人,接种疫苗后可能加重原有病情或使反应加重,应暂缓接种或慎种。
预防接种后如出现不良反应,一般反应红肿疼痛,或轻中度发热、头痛、乏力不适等情况一般不必处理,注意休息,多饮水;如果一般反应较重或持续时间较长或出现异常反应者应到医院进行医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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