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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2200万的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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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为广东省疾控负责进苗的老大,做的竟然如此猖狂,让人汗颜,,,,回顾现在疫苗流程~~低一层价格要高一截~~如果大家正确的认识事情那么日子都会好过

其一,分析基层疾控,拿货价最高~~苦最多~~工资最少~~~还要相应上边的号召

其二,县级疾控,拿货价也高于市场~~~虽然轻松,但待遇微薄

其三,市疾控,拿货价与市场价差不多~~现在都被疫苗公司所占领~~当然,生物制品科的待遇会比底下的都好,甚至每年几次旅游,几次消遣~~见怪不怪之举

那么县级与乡镇级应该怎么做呢??疫苗流通条例现在已出~~虽然说上面卡着你,但你从外面进了他还能说你违法操作?如果说害怕年检,那么就外面进一半,上面进一半.这样做来就大大减少了成本,其余的钱那就看你怎么去操作了

但在进货的同时,也要为群众负责,保证疫苗质量~~运程超过一天的话,干脆就不要进了,找一家靠近自己的疫苗公司或厂家进,虽然来说价格高一点,但质量却有个保证.

因为冷藏箱顶多也就保存一天的温度~~~现在没几个公司给你开冷藏车去送货,高几千块钱的成本哪个搞??那你自己想想还不如从上面拿算了,所以说~~~进苗,1要看其资质,2要看其质量,3要看其服务态度,这样做保持了一个互惠互利的原则,不知大家看法怎么样?

总而言之,减少从个人手里买苗的可能性,因为那种苗危险性大~~

您的发言,对于有些观点赞同,另一些不敢苟同!关于《条例》实施的意义,许多同仁巳在不同方面及层面进行了讨论。针对目前情况谈一点:

一、《条例》实施二类苗的流通改变后,十分有利于疫苗生产企业销售,《条例》实施早期,生产企业甚是兴奋!纷纷向乡镇进军销售,但经过一段时间实践后,却发现乡镇进苗量、回款、冷运、副反应以及管理等方面因素,使得销售成本大增,尤其进苗量、冷运、副反应等难题。据了介目前有许多疫苗生产企业正在调整销售思路,将销售倾向于以地级市或县为单位,推荐逐级供应办法。

二、由于二类苗的流通改变,对疾控机构有挑战!政府经费能到位地区,疾控机构巳不再经营二类苗(批发),但对于经费不能到位地区,财政部门仍增大预算外经费的比例,以补充经费不足,开展二类苗。

三、二类苗规范使用监管。各级疾控机构均依据《条例》、《规范》要求,加大了对二类苗规范使用监管力度,有些地方正在制订二类苗免疫程序及接种规范要求,以求规范操作。以上观点仅考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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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的实施对基层是一个好事,多数基层单位,尤其是县区级疾控部门都明显感受到了价格带来的实惠,但现在很多地方又强制恢复了原来的生物制品供应模式,价格又上升了,主要的理由是进一步规范疫苗供应渠道,充分利用原有的冷链系统和设备确保疫苗安全,同时各地开展疫苗招标限制了有资质的公司和厂家把疫苗直接供应给县区级疾控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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