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信息中心关于公告栏的一则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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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信息中心关于公告栏的一则规定
各级疫情管理员、网络直报用户:
本系统属于国家法定传染病报告系统,公告栏是用于各级系统用户解惑答疑,互相交流信息之用,是各级疫情监测人员工作沟通的园地。因此,各网络用户需对自己的一切言论及行为全部负责。
根据国家《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以下信息列为有害信息处理: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同时,严禁利用该网络的公告栏广告、宣传、传播个人软件、文章等与传染病疫情报告无关的信息。否则,由其导致的系统安全及病毒感染问题将由个人全部负责。
从2006年7月1日起,各级系统管理员、疫情管理员、网络直报用户必须使用网络实名(由本级系统管理员修改),否则将取消发布公告信息的权限。
欢迎各地用户对系统的完善提出建议,但需由省级系统管理员汇总后,通过正式渠道以书面方式报告至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信息中心。
由于目前网络系统压力较大,暂不提供网上直接查询历史个案功能,各地数据将以省为单位将数据库反馈给各省级CDC,再由各省级CDC分级反馈。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信息中心
2005.6.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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