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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冒出 一个考核指标,叫“性病删除率”,考核要求率越低越好。
性病删除率大意指:一人患性病后在一家医院被发现报告,如果他又在第二家医院就诊同种性病,而这第二家医院发现后又按照防治法规定进行传染病报告,这第二次报告即为重卡,疾控中心应删除,这是很规范的做法。这就出现一个性病删除率:被删除的性病数占性病总数的百分率。
现在上级考核时这种率高将被扣分。
我实在搞不懂这个考核指标的意义!
对不同单位重卡删除率高,恰恰说明该地的医院传染病报告意识强,医院对传染病信息掌握得准,没有虚假;CDC申卡质量高,能及时发现删除重卡。删除后也丝毫不影响疫情信息。
请问:第二家医院怎能知道这个人已报告?该医院首次发现传染病怎能不报?CDC发现怎能不删?及时删除重卡有什么不对?谁规定性病病人不得在第二医院就诊?
我们错了吗?这是哪门歪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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