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CDC关于德国肠出血性大肠杆菌疫情(6.1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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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CDC关于德国肠出血性大肠杆菌疫情(6.14)(二)
致泻性大肠杆菌引起的腹泻
菌株 作用部位 所致疾病 致病机理
EPEC 小肠 婴儿腹泻 粘附和破坏上皮细胞,吸收受损
ETEC 小肠 旅行者腹泻;5岁以下婴幼儿腹泻 肠毒素 婴幼儿腹泻
EAEC 小肠 婴儿腹泻 集聚性粘附上皮细胞,绒毛变短,吸收下降
EIEC 大肠 较大儿童、 成人的 侵袭和破坏结肠粘膜上皮细胞痢疾样腹泻
EHEC 大肠 出血性结肠炎 志贺毒素;小肠绒毛结构破坏,吸收受损
肠出血性大肠杆菌EHEC
– 常见血清型为O157:H7,其它较常见非O157血清型有O26, O45, O103,O111, O121和 O145等
– 本次为O104:H4
临床表现:
– 出血性肠炎:腹泻(血便,鲜血样)、腹痛
溶血性尿毒综合征(HUS):肾功能衰竭、溶血性贫血、血小板减少 血栓性血小板减少紫癜(TTP)
可因肾衰和多脏器受损而死亡
宿主:牛、羊等家畜和人等
传播途径:通过摄入被粪便污染的食物、水等传播
潜伏期:出血性肠炎潜伏期3-4天,HUS-血便发生后5-7天
及时获取德国、欧盟(ECDC)、WHO等有关疫情及感染来源、传播途径调查、
风险评估和救治经验等信息
国家CDC建议:
– 随时针对该疫情对我影响进行风险评估
根据风险评估意见,随时调整应对响应级别和措施
指导临床机构提高病例发现意识和能力,指导临床机构HUS救治技术能力准备
– 公布病例定义
– 病例采样、送检、菌培养方法
– HUS治疗
– 发现病例后,医院感染控制(肠道防护)
指导各级CDC
– 病例调查
– 标本检测能力(菌培养、PCR检测),阳性菌株及时上送国家CDC进一步分析鉴定
– 病例污染环境处理
发挥专业机构优势,做好公众风险沟通,引导公众理性对待疫情
病例的发现与报告
– 病例定义(初步病例定义 ,供参考,以卫生部下发文件为准)
• 临床诊断病例:发病前10天内有疫区旅行或居住史史(德国),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 有血性腹泻,腹部痉挛性疼痛等症状
– 有溶血性贫血、血小板减少及肾功能受损等HUS临床表现
• 实验室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符合下列二项之一者:– 从粪便标本中分离到EHEC O104:H4菌株,且STX2毒素检测或其基因检测阳性
从粪便标本中检测到至少stx2、terD、rfbO104及fliC H4基因扩增阳性
北京市肠出血性大肠杆菌O104:H4可疑病例排查方案
可疑病例排查标准
发病前10天内有疫区旅行或居住史(德国),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有血性腹泻,腹部痉挛性疼痛等症状,或有溶血性贫血、血小板减少及肾功能受损等溶血性尿毒综合征临床表现。
排查方法
医疗机构在接诊具有血性腹泻或具有溶血性尿毒综合征的病例时应主动询问其过去10天内的旅行史,对于符合排查标准的病例应立即报告属地区县疾控中心。
各区县疾控中心在接到医疗机构报告后对病例进行现场流调复核,对符合排查标准的病例,应立即报告区县卫生局和市疾控中,并将医院留取的病人粪便送市疾控中检测(市疾控中心北院109收样室)。
采样
样品种类:一般采集患者粪便标本。
采样注意事项
1、病人粪便标本以采集血性水样便为主,可用无菌棉拭采集,亦可探肛采便。水样便要采集1-3毫升,成形便要采集约拇指末节大小的粪量。
2、腹泻病人血性水样便标本应插入卡里-布莱尔半固体培养基中保存,24小时内送检。
临床救治(仅供参考)
血液透析/血浆置换
– 帮助排除病菌在患者体内释放的毒素,对部分患者无效
单克隆抗体Eculizumab (Soliris,依库珠单抗)
– 德国海德堡大学治疗3名年幼HUS成功,但仍需评估
– 如果血液透析无效,就注射Soliris
– 如果仍无好转,则两种疗法同时使用
抗生素
– 因抗生素可增加细菌毒素释放,不推荐使用
– 但德国传染病学会近日建议:可考虑在某些条件下使用碳青霉烯类
抗生素、利福平和大环内酯类抗生素
大肠杆菌O104疫情传入中国的风险有多大?
因为我国目前直接从德国等疫区进口蔬菜的可能性非常小,因而有污染蔬菜导致的O104疫情输入风险不大。
如果怀疑出血性肠道传染病,要避免使用抗生素,是因为抗生素无效,还是因为该病毒本身就不能用抗生素治疗?
如果腹泻病人出现了鲜血样便,要尽量避免使用抗生素,特别是新型的药力强劲的抗生素,这些抗生素的使用会导致细菌在短时间内大量的释放毒素,从而造成机体内毒素含量的集聚,对肾脏造成危害。对此类病人除慎用抗生素外,还需要避免使用缓泻剂,其道理是避免细菌毒素在肠道集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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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的空虚莫过于站在终点前回首自己走过的路,是一片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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