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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中心遇到这样的事情是怎么处理的?

委托样品,如实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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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是先以第一次检验定论,若出现不合格,报告交至监督所,具体是否处罚,那是他们的事。

第一次若不合格,限期整改,之后做第二次检验,若合格,则不需整改,发合格报告。

顺便提醒下楼主,是否处罚是监督所的事,只要你的检验报告合法并合乎程序,合格与否,处罚与否跟咱没啥关系。

Equality of opportunity is an equal opportunity to prove unequal tal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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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的样品,不经过监督的,所以如果你第一次检验不合格,你就出一份不合格报告,至于第二次,他们送来的第二份水样,根本不是第一次的水样,批次不一样,如果不是咱们CDC去采样而是他们水厂直接送来的,那么第二次的水也许就不是他们厂的水,而是找了一个合格的水样拿来复检的,遇到类似的问题,如实报告,并且必须把样品来源等如实记录,以备以后打官司用。这样的水质检验已经司空见惯了,我也遇到过,第一次不合格,水厂的第二次又送来了,并且第二次的水质是相当的好,我只能如实记录,水样又水厂自己采集送来,并让他们签字,如实报告,也没有发生过什么问题,就是发生了,也有当时的记录。这样可以保护我们检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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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样品,如实报告。监测采样样品报告,要被检单位提出复检申请,受理后,以复检结果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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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不同样品编号,就发两份报告,如是一个号,与监测科沟通一下,看他们怎样说。
春有百花秋有月,夏有凉风冬有雪,若无闲事挂心头,便是人间好时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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