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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健委发布1号公告:新型肺炎纳入乙类传染病,采取甲类防控措施!

国家卫健委发布1号公告:新型肺炎纳入乙类传染病,采取甲类防控措施!

2020年1月20日国家卫健委发布1号公告,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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