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免疫规划接种补助经费管理办法
(草稿)
根据国务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精神,一类疫苗接种全部免费,其接种费用由地方财政承担。为加强免疫规划补助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接种覆盖率和接种质量,确保受种者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区实际,特制订以下管理办法;
一、补助对象:
居住在本区范围内0-6周岁的儿童(包括流动儿童)。
二、补助标准:
对列入儿童免疫规划程序、免费接种的一类疫苗注射费用予以补助,其中卡介苗、百白破、麻疹、乙肝、乙脑、流脑、脊髓灰质炎糖丸,按每接种1人次补助2.5。
三、补助办法:
免疫规划补助经费由区级财政预算安排,考核后发放。各接种单位每两月将接种人次数汇总上报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上报材料审核后汇总报至区卫生局。区财政、卫生部门联合组织对接种单位开展接种情况进行抽查,随机抽查受种儿童,核对接种证、底册、汇总表,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估,评估考核每年至少安排两次。根据接种的数量和质量,按实际得分核拨经费,每半年拨付一次。
四、评估标准:
1、常住人口新生儿建卡率和四岁以下儿童建卡、证率在98%以上;脊灰、麻苗、百白破、卡介苗单苗和“四苗”全程接种率在95%以上,乙肝疫苗全程接种在95%以上,乙肝疫苗首针接种及时率在70%以上。;流脑、乙脑疫苗接种率在90%以上。
2、流动人口新生儿和四岁以下儿童建卡率建卡、建证率在90%以上,脊灰、麻苗、百白破、卡介苗单苗和“四苗”全程接种率达到85%以上,乙肝疫苗全程接种率在85%以上;流脑、乙脑疫苗接种率在80%以上。
3、实行有价疫苗使用前书面告知和知情选择,有价疫苗规范使用率达100%;
4、切实加强免疫规划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免疫接种质量,无事故发生。
5、严格收费管理,杜绝乱收费行为,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
以接种点为单位按上述五项标准进行评估,实行百分考核(评估考核细则见附件),总分达90分以上者,按实际接种人次数补助经费。总分在90分以下者,每减少1分减拨经费1%;每查实乱收费或违规使用有价疫苗一例,核减应拨经费的2%。
五、完善管理:
1、各接种单位要认真贯彻《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及其相关配套文件,明确任务和要求,推进免费接种工作的落实。
2、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加强对全区免疫接种工作的业务指导,加强免疫接种门诊的规范化管理,开展基层单位接种人员预防接种业务培训,组织预防接种环节质量检查,提高接种质量。
3、区卫生监督所要加强对疾病控制机构和各接种单位贯彻执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违反条例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和查处。
4、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鼓励群众对违规接种或乱收费行为进行举报,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各接种单位不得虚报一类疫苗接种人次套取补助经费,对虚报接种人次、违规接种或乱收费行为情节严重或在同一年度中被查实两次者,取消其预防接种补助经费,并在全区通报批评。
6、应急接种的经费由区卫生局审核,区财政部门核拨。
本管理办法由区卫生局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