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疾控机构需要改革
美国防控模式:美国CDC直属美国国会(地位类似国务院),属于政府公务员序列(这些公务员有的生物学博士、临床博士、流行病博士、统计博士、病毒博士、环境博士、营养博士等等等等),并在各州各市成立实验室和派遣机构和人员。优势:国家只有一个疾控中心,统一健康标准,并执行。具有最高的国家科学权威性,地方政府的卫健委必须听从疾控中心的指导(有点不可思议吧?再看看我们)现在是不是千载难逢的机会? 2019年全年一直有流言,说要裁撤疾控中心,也有说要合并到医院去的,一时人心惶惶。2013年,防疫站也是正面临改革,历史惊人的雷同! 此处引用曾光老师的几点建议
1、公共卫生改革与的医改关系:公共卫生与医学是两个相互独立的概念。公共卫生改革涉及更多的政府部门和社会群体。虽然医改中离不开公共卫生,公共卫生改革中也少不了医学,但两者改革的主要内容大相径庭。公共卫生改革不可能被医改覆盖,宜单独策划。避免医改中公共卫生被边缘化的现状。
2、医改和公共卫生改革的专家库都少不得医学和公共卫生专家:我们乐见很多社会学专家对医改感兴趣,不惜鼎力参与,例如不少名牌综合大学设立了医改专业。我们钦佩他们的学识,感谢他们的贡献,但必须將医学和公共卫生专家同时作为核心智囊成员才合理,因为我们是事业的主人公,最熟悉专业,最了解情况,最接地气。
3、过程正确的必要性:论证要充分,每项改革方案都要有利弊分析以及应对策略,多听取基层同志的意见,特别是反对的意见,改革内容要先公示,谋定而后动。
4、设立事后评估机制,可否建立决策者终生负责制?多年后可对有功决策者颁奖。
5、评价公共卫生改革的效果 近期效果:看关系是否理顺;疾控系统是否凝集了士气。 长期效果:看民众健康是否受益,事业是否持续发展。 [b]回复 [url=http://www.cdcman.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270832&ptid=138324]1#[/url] [i]青蛙最伟大[/i] [/b]
你想多了 你想太多了! :loveliness:有道理 辽宁省的区县疾控中心在新冠肺炎防控大背景下,相继恢复建制独立,但依旧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也有部分地区的卫生监督所也陆续独立建制,然而毕竟是卫生健康局的委托执法单位,没有独立的执法权,毕竟两者都是事业编制人员,既然不参公何谈公务员身份………… 疫情过后,应该痛定思痛,我们再不能第三次踏进同一条河流了。 想的太多了,从入疾控至今差不多20年,说改革说20年,还是一样 [i=s] 本帖最后由 zgzzjqf 于 2021-2-3 10:01 编辑 [/i]
我是来自山东潍坊京都[url=http://www.wfjdyy.com]白癜风医院[/url]的医生,发个第一帖测试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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